李克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大数据时代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落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情况
按照“三定规定”,省大数据负责总体推进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自 2018 年 10 月省大数据局成立以来,按照数字山东建设总体布局,深入贯彻落实《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 年)》,以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作为指导各地落实数字山东建设各项 任务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各项建设任务落地。
(一)分级分类提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
立足我省发展实际,在全面收集和深入调研 16 市智慧城市建设有关情况基础 上,开展了新型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工作,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在基础设施、数字惠民、数字政务、数字 经济、保障措施、地方特色等方面进行设计,分级分类提出了新 型智慧城市建设市级 49 项、县级 52 项和智慧社区 25 项建设标准,每项标准分为一星级到五星级。目前,建设标准已经正式上 升为山东省地方标准。
(二)启动首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省级试点。
依据建设标准,省大数据局印发了《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支持部分符合三星级的城市创建四星级智慧城市。在各市 县自主申报基础上,通过对材料复核和组织专家综合评审,确定 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威海市、聊城市 5 个设区市,济南章 丘区、青岛城阳区、枣庄滕州市、东营利津县、烟台牟平区、潍 坊寿光市、济宁高新区、泰安新泰市、日照莒县、德州禹城市、 滨州沾化区 11 个县(市、区)为 2019 年创建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三)组织梳理典型案例和应用场景。
分别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个角度出发,面向省内设区市和县(市、区)征集智慧城市建设领域需求场景、先进经验和创新实践;面向省内外具有智慧城市建设经验的各大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征集智慧城市建设领域典型解决方案。截至目前,已分别累计梳理形成涵盖城市共性支撑基础、城市综合管理与服务、民生服务、城市治理、生态宜居、产业经济等领域的供给侧案例 200 余项、需求侧案例 80 余项。
二、下一步打算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既检验了原有智慧城市建设成 效,也给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下,加快构建以人为本、以数据驱动为特征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下一步,省大数据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提质增速。
做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和业务指导。
一是制定出台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配套建设标准,进一步明确市县智慧城市建设的范围和任务。二是做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导,分东、中、西、南片区召开四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培训会,对有关政策、建设要求等进行详细解读。三是认真抓好首批 16 个试点城市建设,启动第二批试点工作,以试点为抓 手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速发力。四是筹建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搭建新型智慧城市生态圈和专家库,进一步丰富完善我省智慧城市典型案例库,为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解决方案和智力支撑。
强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各项支撑保障。
一是扎实推进 “一个平台一个号、一张网络一朵云”基础支撑体系建设,加快完善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持续提升全省政务云、网支撑服务能力,组织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国家试点工作,建立起以身份证号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二是深化数据 “聚、通、用”,实现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应用,围绕政务服务、 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在全省启动开展“数聚赋能”2020 专项行动,推动数据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挥大数据在优政、兴业、惠民中的基础支撑和创新驱动作用,打造一批大数据典型应用和实践案例。三是在各级财政投入基础上,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探索建立常态化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四是加快布局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推动“网、云、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交通、市政、水利等 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推动市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任务落地。
一是组织首批试点城市围绕“优政、惠民、兴业”,结合当地实际,选择优势方向先行突破,明确试点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二是督促首批试点城市建立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试点建设领导机制,落实日常调度推进机制,将试点建设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和责任人,做到工程化推进,形成推进合力。三是指导各市统筹推动本市范围内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重点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通过一年培育,各市符合二星级标准的县 (市、区)达到 80%。四是鼓励各市开展市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试点工作,支持部分符合二星级标准的城市创建三星级,支持部分符合三星级的城市进一步提升水平,组织具备建设四星级条件的县市区申报 2020 年省级试点。
再次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 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0 年 4 月 16 日